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18号)、《中共湖里区委员会、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湖委[2011]34号)和《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区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厦湖委办[2011]48号),设立湖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区民防局牌子。主管人民防空工作,同时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列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湖里区办 廖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