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近期,我办在验收厦门美丽华大酒店二期、前埔南区小学地下停车场等项目防空地下室发现,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备系由厦门市宏智商贸有限公司提供并组织安装,由绍兴金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厦门市宏智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立志,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1、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塑料及其制品、人防设备、消防产品、机械设备、保温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暖通空调、电气机械、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监控化学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和种子)、木材;2、经济信息咨询服务;3、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因此,厦门宏智商贸有限公司不具备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资质,其系擅自违规组织承揽美丽华大酒店二期等人防施工工程。
自2007年1月我办发现厦门宏智商贸有限公司违规承揽人防工程以来,已多次对该公司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不得实施上述承揽人防工程行为。我办多次要求厦门宏智商贸有限公司将已签订的人防设备销售及施工合同报我办备案,该公司至今未提供。厦门宏智商贸有限公司不讲诚信、阳奉阴违,仍违规承接工程,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对此必须严格制止。
我办经研究决定:厦门宏智商贸有限公司不得在厦门市承揽与人防工程有关的业务,各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实施人防工程时不得与该公司建立施工合同关系,否则不予验收。对该公司已承接的人防工程业务尚未验收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一切后果由厦门宏智商贸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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