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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01351-04-01-2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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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厦府〔2011〕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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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厦门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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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11212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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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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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精神,对市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区、市直各部门和相关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简化审批流程,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要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不断改革创新审批方式,特别是要着力推广完善网上审批和窗口统一受理与送达方式;对多个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应当由受理机关牵头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对下放审批权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单位不得继续保留或变相保留审批权。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凡依法新增、调整和取消的项目,实施机关应及时向市审改工作有关机构备案。市审改工作有关机构应及时会同市法制局负责对增减、调整项目的审核工作,并适时将行政审批项目的变动情况报请市政府统一研究公布。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机关的通知》(厦府〔2007〕377号)停止执行。
附件:
⒈厦门市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⒉厦门市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⒊厦门市保留的市级备案项目目录
⒋厦门市行使市级初审权的审批项目目录
⒌厦门市下放市级审批权的审批项目目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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