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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准予福建竞阳民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厦门市市场经营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11-12-12 09-5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区人防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闽人防办[2011]77号通知精神,福建竞阳民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和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的试生产阶段验收,产品经检测质量合格,符合技术标准,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已正式向竞阳民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证书号:国人防办厂证字第216号。自通知之日起,准予福建竞阳民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安装业务。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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