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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空地下室使用安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24   来源:   作者:    字体显示:

各防空地下室使用单位:

 

正值台风多发季节,为确保防空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用电管理,定期对电路和电器设备进行检查,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制定防汛方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防汛排涝和防雨水倒灌工作。

三、定期对防空地下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治安和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四、消火栓、防火卷帘门、手动报警按钮处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圈占、遮盖,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移。

五、人员避难走道、疏散走道及疏散出口处,不得摆设柜台、占道经营,并设置火灾疏散指示标志和标志灯。

六、建立昼夜值班巡视制度,保卫人员应当加强巡查,对影响安全使用的行为,及时制止。

对发现安全隐患的行为,请及时与我办工程处联系。联系电话:21051712105172。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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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人防办关于民防地下室验收自查要求(20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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