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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8-05-05   来源:   作者: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和市人大2001年第31次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经研究决定:2008510(星期六)1500分至1530分进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1、预先警报:1500分至15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2、空袭警报:1510分至1513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解除警报:1520分至1523分,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届时,厦门电视台一至四套节目、厦门广播电台,厦门移动、厦门联通的手机也同步传送警报试鸣的图文信息。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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