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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2   来源:   作者:    字体显示: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每周一、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在厦的省部属单位可参照上述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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